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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可享税收优惠
添加日期:2011-04-22   编辑:   来源:   阅读次数:2960
    上海科学技术委员会4月7日在其网站发布《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可享增值税税收优惠》通知。通知称,为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,促进科技进步,经国务院批准,对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,对内外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。上述所指的设备,主要包含为科学研究、教学和科技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实验设备、装置和器械。上海印刷科研机构可关注此信息。
 
 
  根据通知,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内外资研发机构包括:1.《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》(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)规定的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机构。2.《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》(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5号)规定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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